律师你好,我于2月19号开始工作一家餐饮店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口谈工资是4000元一月,压二十天工资,3月工作10天表现好老板20号发2000元,到3月份工资涨到五千,且开始发放,到四月4号借了五千,四月20号发上月工资3000元,还欠老板3000。期间还发了200红包,四月还剩两千工资和五月123号假期不算三倍工资共计2300元,从上班到离职期间一共休息了两天,原本3月已经跟老板说离职老板要求招到新人后再同意我离职,且招到后却以人员不足为由不让我离职,到四月份20号左右招到新人且我用心交接工作完成,托到五月4号自离,后面老板就把我拉黑,说是工资已经给我结清,原因是按2/19-3/19一个月算3500工资发放。3/19-4/19起算五千。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办? |